江苏出台“12条”举措,为全方位提升文旅消费“保驾护航”

11

交汇点讯 3月21日,记者从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,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,近日,省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若干措施》,包括3个方面12条措施,推动“供给侧”再发力,为提升全省文游消费水平全方位“保驾护航”。

在推动产业优化升级,扩大有效优质供给方面——

引导高等级景区、旅游度假区、旅游风情类特色小镇等规划建设一批小剧场,推出一批实景演艺项目,到2022年,培育2-3个具有区域品牌知名度的旅游演艺精品项目。

以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江苏段重点建设区建设为牵引,开发以运河为主题的文化旅游产品和线路,打造“千年运河·水韵江苏”旅游品牌。

支持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旅游,深度开发具有江苏特色的文化旅游商品和纪念品。

利用南京入选“世界文学之都”、扬州入选“世界美食之都”“东亚文化之都”等契机,打造一批国际文旅融合发展品牌。

在实施惠民便民举措,激发大众消费潜力方面——

推动国有景区门票降价,鼓励旅游景区、乡村旅游区实行淡旺季票价和非周末促销价,落实特殊人群门票减免政策,举办文化和旅游消费季、消费月和数字文旅消费体验等活动。

推广景区门票预约制度,合理确定并严格执行最高日接待游客人数规模,到2022年,全省高等级热门景区、热门文博场馆全面实行门票预约制度。

试点打造“分时制步行街”,到2022年,建设30个以上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、10个以上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。

推进境外江苏旅游推广中心建设,到2022年,建成12-15个境外江苏旅游推广中心。

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,加大保障支持力度方面——

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,将优质文化、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项目纳入专项资金扶持范围。

健全文物合法流通交易体制机制,深入推进国有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,完善开发、营销模式和收入分配激励机制。

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,到2022年,建成10个以上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,2-3个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。

推动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,到2022年,建设30个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单位、10个示范单位。

交汇点记者 付奇 【编辑:苑菁菁】

柬埔寨时隔三年隆重举办送水节

我国太阳能电池专利申请量全球排名第一

“塞外明珠”乌梁素海 百鸟翔集美景如画

东韩医疗科技新品亮相博鳌亚洲论坛全球健康论坛第三届大会

台湾7月CPI同比增1.54% 台风暴雨致菜价走高

开好样本转运的“地面航班”

“生三孩”政策是否有效?国家卫健委:期待“立竿见影”不科学

长江经济带近视防控工作现场推进活动在武汉举行

中国驻马大使会见华总总会长

中新人物丨黄晓明:人生起起伏伏,好牌总会落到你手里

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》秘书处执行秘书斯蒂尔:中国始终是全球气候行动的重要支柱

技术创新提振行业发展信心

家电卖出超万亿元,动能在哪里

北京推进民政服务“省心办” 婚姻登记等29个事项全城通办

上海音乐厅“银杏音乐会”开演 为冬季上海再添文化气息

文章版权声明:除非注明,否则均为蓝色未来原创文章,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。